5人先后6次故意杀人、抢劫致6人死亡,一审3人被判死刑1人死缓1人无期,二审择期宣判
2024年10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担任审判长,在平顶山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复杂刑事二审案件。该案田某某等5名上诉人先后实施6次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涉及河南、四川、重庆等多地,致6名被害人死亡,其中3人被分尸抛尸,且案发时间已过二十年。一审判处3人死刑、1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无期徒刑,各上诉人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提出20余条上诉意见。
该案上诉到省法院后,为确保高质量庭审,郭保振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深入分析研究案件证据体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理清审判思路,明确庭审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通过在线阅卷系统提前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就管辖、回避、示证方式等问题征求了双方意见。二审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检辩双方就各被害人身份确认、案件发生时间、各上诉人在各项犯罪事实中是否参与、具体行为及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发问,合议庭成员根据查明案件事实需要,分别进行了补充讯问;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对原判认定的6项犯罪事实分组进行示证质证,重点围绕上诉人提出争议的证据和二审阶段调取的新证据进行举证示证,并充分听取了诉讼各方的质证和答辩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在检辩双方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后,从原判认定的6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是否准确、对争议证据是否采信、原判认定的各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准确、上诉人宋某某是否为胁从犯、上诉人孙某某是否构成重大立功、上诉人周某某和宋某某的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原判对各上诉人的量刑是否适当等6个方面总结了双方争议焦点,征求检辩双方意见后,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在各上诉人做最后陈述时,审判长引导上诉人从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及反思、对法庭的请求等方面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各辩护律师均认为庭审充分保障了上诉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全程规范有序、详略得当、效果良好。庭审自上午9时开始,持续到下午6时30分结束,圆满完成了庭审任务。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此案将择期宣判。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要求刑事审判各部门选取社会影响重大且具有类案指导意义的案件开展示范庭审,传导正确审判理念和审判方法,提升基层法院刑事审判能力和水平。本次庭审邀请平顶山部分基层公安一线侦查民警及中级法院刑事法官旁听。参加旁听的公安一线侦查民警表示,通过旁听案件审理,对“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案件的充分调查、规范取证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有很大益处。参加旁听的中院刑事法官表示,本次庭审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阶段均内容充实,充分展示了刑事案件二审重点审理与全面审理相结合的实操方法,观摩省法院庭审对于进一步掌握庭审驾驭方法和庭审实质化要求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下一步,省法院各刑庭将继续认真贯彻院党组要求,通过院庭长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开示范庭等方式,引导全省刑事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及案件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