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劳动争议案再开庭 当事人:我有信心
4月23日下午2点,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关于停工留薪期等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审理。
下午1点30分许,崔丽丽在丈夫的陪同下出现。进入法庭前,她接受了采访。
崔丽丽在丈夫陪同下接受记者采访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谢谢大家,今天法庭这边比较远,大家都蛮辛苦的。”崔丽丽提到,丈夫将继续作为她的代理人一同出庭。这次他们携带了近400页的证据材料,准备在庭审中一一呈现。
崔丽丽向媒体透露,此次开庭的核心证据是她获得的十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她表示,据此伤残等级结论,依法应当申领三项一次性工伤待遇。然而,企业于2024年4月18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并断缴社保,导致她无法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相关费用及治疗支出,只能转而向企业主张权利。
相比上一次2025年9月23日的开庭,本次新增证据超过100页,主要包括:工伤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十级伤残鉴定结论等。同时,此次赔偿诉求也进行调整,就遭受工伤前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医疗费、三个一次性等共计11项内容,提出共250余万元赔偿诉求。
崔丽丽透露,在停工留薪期内,她的医疗费用接近5万元。而自去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至今,她又自费支付了超过3万元的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未纳入本次诉讼主张。
“停工留薪期结束了,但我还在继续治疗。”她说。
面对即将到来的庭审,崔丽丽坦言自己仍会焦虑。“昨天晚上比平时又多用了两片药,希望自己能睡个踏实觉,保证今天状态良好。但4点多钟就又醒了。”
尽管如此,她表示自己充满信心。“我有证据,前期我们已经开过一次庭,我信心是有的。”
今天,崔丽丽特意穿上了职业装,一件深色的西装外套,并佩戴着女儿送的心形项链。“希望穿上这样的职业装,能让自己更加理性,把创伤和情绪先放在一边。”
她一边摸着胸前的项链一边说,“它带给我安心、平静和希望。”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形象和状态,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要用理性和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同时为所有劳动者争取尊严与权益。”
崔丽丽即将进入法庭 潮新闻记者 于诗奇 摄
在“丽丽加油”的鼓励呼喊声中,她不断挥手鞠躬致谢,甚至又忍不住哽咽。崔丽丽表示,将在庭审结束后向大家汇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