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离开工位15分钟、迟开电脑8分钟”被开除,法院:公司违法,判赔10.8万元

2026-06-09 14:13 荔枝新闻阅读 (3825) 扫描到手机

据荔枝新闻,南京某公司的技术工程师小林,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当场解聘,并要求1小时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

在双方对簿公堂时,公司声称十几段没有声音的监控视频是开除小林的“摸鱼罪证”,其中包括,离开工位15分钟、提前离岗4分钟、迟开电脑8分钟、和同事说话4分钟等。

对此,小林在法庭上一一反驳:离开工位是上厕所、喝水;和同事说话是工作交流;提前4分钟是要从4楼去1楼打卡签退等。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本案中,监控视频显示的行为,持续时间短、频次低,未达“严重违纪”程度,公司凭监控片段“突袭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10.8万元。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