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岂能“加盟”出去,申通被国家邮政局立案调查
2026-08-0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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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国家邮政局发布题为《国家邮政局依法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的通报,明确指出:“今年以来,使用‘申通快递’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多发生产安全事故,场所内多次被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对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未按规定实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国家邮政局依法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这则通报直指快递行业积弊:品牌方享受加盟扩张的红利,却在安全责任上搞“切割”。商标、字号、运单都是你的,出了事就不能只当“收租公”。“多发事故”“多次隐患”绝非偶然,而是总部安全管理形同虚设的必然结果。法律早已明确总部对全网安全负统一管理责任,但部分企业为保利润、图省事,将责任层层下压,导致安全标准在末端严重衰减。此次立案查的不是单起事故,而是“管理缺位”这一制度病灶。
强调总部责任,并非否定加盟模式,而是纠偏:特许经营不是法外之地,品牌输出必须伴随责任输出。对申通而言,这是刮骨疗毒的契机;对行业而言,这是明确信号——没有脱离责任的商标,也没有不承担义务的增长。谁还把安全当可转嫁的成本,谁就会被市场和监管双重淘汰。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